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。
温馨提示:
(1)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,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,不得继续使用。
(2)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、扣留或者暂扣期间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。
1. 身份证明(《居民身份证》或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,身份证上地址在外地的还需要暂住证明,暂住证明上需要有暂住证明号)
2. 两张一寸的白底彩照。
带上资料(咨询导办台可免费复印)→排号等待→车管大厅1-8号窗口办理→凭受理凭证在12号窗口缴费→13号窗口领取驾驶证
温馨提示:
1、在办理补证时,距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,可以合并办理期满换证业务。
2、此笔业务可以委托办理。委托办理时需要先将委托书写好,并将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就可办理。
泸州市车管所
地址:泸州市公安局
电话:0830-2504766
办理费用
工本费:10元,由车管所收取,快递公司代收;
快递费:22元,由快递公司收取;
办理周期
受理后的1-5个工作日